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2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8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外投资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8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