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赖于软件检测是一种学术懒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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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声明的是,我们欢迎任何抄袭系统的检测,我们不惧怕任何抄袭系统的检测。但是从学术良心出发,我们有一些话要说。

软件检测论文是一种学术懒政思维,现在的高校老师不但自己写不出什么好文章,同时还疏于教学管理,对学生不闻不问,学生将论文交上去后,检测了事,而不管究竟写了什么,只盯住所谓的“文字复制率”,他们的愚昧和固执,与封建社会的愚昧统治者有得一拼。我们以法学论文为例,看看法学论文究竟会检测出什么结果来。

第一,法条内容被当做抄袭内容。

法律论文写作离不开对法条的援引,这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法律论文都不涉及法条,那是无法想象的。特别是在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援引法条是肯定需要的,但是这些法条内容被认为是抄袭内容。学生没办法,竟然用自己的话改写法条。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法律是没有版权的,任何人都可以任意援引。

第二,引注部分被当做抄袭内容。

现在的学校强制要求有多少个引注,同时却又把引注内容当做抄袭内容处理,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到底能不能援引他人的文献呢?

第三,驳论内容被当做抄袭内容。

驳论是论文写作中的一种重要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指出他人观点的谬误之处,也即是先竖起一个靶子,然后打这个靶子。这就需要先将人家的观点放那里,然后再批判他。但是当你把人家的观点放那里的时候,软件告诉你:这段内容是抄袭的。你应该告诉软件,这本来就是人家的。

由此可见,用软件检测论文,这是一件比较愚昧的事情。当然,软件检测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建议仅仅用来初筛,初筛的过程中最起码也要剔除法条和援引的内容,否则检测的结果是不对的。如果将软件检测作为学术批判的标准,那么中国所有的教授都可以下课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依赖于软件检测,这是学术懒政,现在的高校教师都是吃财政饭的,你们对得起这份俸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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