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利益之法律保护

评论: 0 浏览: 515 最新更新时间: 13年前

王子健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作者简介:王子健,男,吉林省白城市,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社团性特征,要求其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许多投资者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选择以隐名的方式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这就导致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实不符”。《公司法》对实际出资人的法律地位采取回避的态度,但最新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肯定了实际出资人的法律地位。本文拟通过分析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关系,明确《公司法解释(三)》对实际出资人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进而指出其对实际出资人利益的具体保护。

关键词:实际出资人  名义股东  股东资格  第三人

 
QQ在线咨询
投稿电话
010-67605557
投稿邮箱
xfdk@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