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昊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摘 要:在“大调解”的政策指导下,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提高了对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司法人员也逐渐认识到,调解是构建和谐司法秩序的必要工具,因而将调解工作渗透到了司法程序的每一个细节。同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这一办案模式中也存在调解的问题,广大民行干警在用调解这一工具处理各方的纠纷时,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和问题。
关键词:检察机关 支持起诉 和解 调解
作者简介:陈昊博(1975.11-),男,汉族,河北省怀来县人,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